D1广东 - 成都集合自由活动
D2成都 ---各莫寺-- 阿坝县
D3阿坝 - 莲宝叶则 - 九曲黄河第一湾 -- 唐克或若尔盖
D4唐克一若尔盖花湖一镰刀坝草原一九寨沟
D5九寨沟景区一日游
D6九寨沟-黄龙景区--茂县
D7茂县----四姑娘山双桥沟----成都
D8成都-返回温馨的家
【发团日期】:
第一期:2026年07月09日-07月16日
第二期: 2026年07月16日-07月23日
第三期:2026年07月23日-07月30日
第四期:2026年07月30日-08月-06日
第五期:2026年08月06日-08月13日
第六期:2026年08月13日-08月20日
第七期:2026年08月20日-08月27日
深圳北成人 5880,儿童 3580
广州南成人 5730,儿童 3500
中山/虎门成人 5800,儿童 3550
惠州成人 5980,儿童 3600


费用包含

交通:广东往返动车二等座,当地1人1座
住宿:7晚酒店
司机:全程无持证导游,司机兼向导
用餐:含7顿酒店早餐
赠送:
1、自行前往成都的安排成都双流机场接机/市区车站接站(1-2人天府安排拼车接机
2、保险:旅游意外险(旅行社赠送一份旅游意外保险,如发生意外事件,该意外保险理赔的金额优先抵扣旅行社可能承担的赔偿金额)
3、门票:莲宝叶则、九曲黄河、若尔盖花湖、四姑娘山、九寨沟、黄龙


费用不含

用餐:全程午餐、晚餐均不含,需自理(早餐为酒店赠送,不用不退不换),大家可以一起AA,也可以单独用餐,
单房差:报价均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尽量安排该客人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如不愿拼房(请在报名时告知客服)或未能拼房,请补齐单房差,如果在集合日或行程进行中选择单独住一间房,则需补一间房的费用(单房差*2)。出团时间不同,单房差价格不同。
观光车:四姑双桥沟观光车70、九寨沟观光车90、黄龙上下索道140九曲黄河第一湾:上行扶梯60元/人(淡季扶梯不开)莲宝叶则:观光车15/人*2段,小巴车35/人;
【优惠政策】 报名交定金3000元/人,尾款出机票后交齐。
【召集网站】深圳驴友网联合召集(www.szlv.net|www.sz5983.com|www.17lx.com.cn|www.0755hw.com)
【活动报名】
追风珊瑚 TEL/微信:13543301267
追风的漂 TEL/微信:13928474969
报名提交资料格式:网名、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参加哪天哪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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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瑚微信:13543301267 漂的微信:19864686055 关注微信公众号(sz5983)
关于退团
About quitting the group
关于行程开始前的退费标准
(1)因个人原因退团:无论在何地退团,退还没有产生的住宿和门票。车费,,保险费不退。
(2)不可抗力退团:如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行程,全团队员需要统一意见,可以有三种选择:
A.改变线路,如果与原线路的里程和路况相近,费用不变。如果与原线路里程和路况不同,费用多退少补。
B.原路返回,原路返回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多退少补,产生的费用包括返回至完团期间的所有车费、领队费、住宿费、餐费、门票等。
C.在当地完团,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领队和驾驶员返空的费用,多退少补,退费的标准参考第三条退团费标准。
(3)国庆黄金周:出团日期当中跨有国庆黄金周日期的团队,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方式退团,所有费用不退。
【不可抗力说明】因目的地发生不可抗力
1.导致全部行程或部分行程取消,将退还未发生的实际费用,但不再承担除此之外的其它损失,还请谅解。
2.导致行程变更,变更后增加的费用由队员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队员。
注意:如因队员出发地发生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原因导致无法在集合日汇合需要队员自行做好相应调整,组织方会尽力协助前往第二集合点汇合,但不承担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因行程耽误而没有参加的景区、活动、住宿费用无法退还。若组织方提供后续集合方案但队员自愿放弃行程,则按“退订活动”相关退款政策扣除费用。目的地发生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仅限于:目的地突发暴动(中国外交部、旅游局出具红色出行警告),旅游路线途中发生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目的地发生大规模传染病。
第三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航班满员、停运、国家政策限制等


关于高反

藏区大部分景点海拔在3000米以上,快速进入海拔3000米以上高原时,会产生不同程度的高原反应。
面对高原反应,主要保持心情放松,一般情况下1-2天之后就会适应高原,高反症状解除。对于有高血压、心脏病、血液病、血管病、哮喘病以及其他不适应高原病症的人员慎入高原。身体状况良好的人,在进入高原之前不要感冒,到了高海拔注意保暖。不要上蹿下跳,会缺氧引起高原反应。
(1)高反症状(有下列表现之一或一种以上者应考虑本病)
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心慌气短、胸闷胸痛、失眠、嗜睡、食欲减退腹胀、手足发麻、口唇手指发绀,眼睑或面部浮肿等
(2)如何预防
进入高原后,注意保暖,在高原1-2天不要洗澡,多喝热水,和可以提前1个星期左右服用红景天(泡水喝);
(3)如果治疗
发生高原反应也不必恐慌,要视其反应的程度而有针对性的治疗。如轻微高原病:1-2天就会适应,期间少动,多饮热水,注意保暖;中度高原病:到附近医院吸氧,期间少动,多饮热水,注意保暖;重度高原病配合医生治疗并快速下撤到低海拔。
01
安全通知书
1、安全提示:参团旅游的上车前、下车后,均为自由活动和自主游览时间,请您注意保护自身人生安全及财物安全,请入住酒店后不要擅自或单独外出,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贪图小便宜,警惕上当受骗!
2、特别说明:四川的大部份景区内,包括5A景区都有其景区的配套商业服务,即每个景点都会有当地特色的旅游纪念品、朝佛纪念品和当地特产、小吃等商店或摊贩在出售相关商品,有些景区的讲解员还会为游客推荐解说,此类景区配套商业活动并非我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场所,请您根据自身所需谨慎选购,记得索要发票;
3、关于旅游意外险①本社所有跟团游产品均包含免费赠送的旅游意外险1人1份;此险需要游客在报名时及时提供出行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身份证/护照等)交由旅行社及时购买后方可生效。关于旅游意外险的生效时限:行程出行当日统一集合出发后立即生效
②若遇游客坚持拒绝在出行前提供真实有效身份信息的,本社有权拒绝接待,敬请理解!
4、如游客中途擅自离团,未产生的所有费用不退(包 括往返飞机、门票、住宿、车费、餐费、导游服务费),则视为游客单方面违约。
游客中途离团或退团,视为自动放弃行程,合同协议终止,保险时效自动失效,未产生费用不退,若给旅行社增加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要求游客补偿或赔偿损失。
5、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泥石流、塌方、大风冰雹、堵车或交通管制等〉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或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况,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变更旅游合同约定行程安排时,旅行社应当向游客做出说明。由此造成的多余增加费用或损失由客人自理;若造成景区景点减少,本社不承担相关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赔偿和处理
6、因感冒、发烧病症会在高原地区加重,并且会诱发高原反应现象并导致高原反应加重而危及生命,所以不建议患有这些病症的客人参加此行程。
7、旅行社免责申明:本行程不适宜孕妇、婴儿等特殊人群;及心、肺、脑、肝、肾有明显的病变,以及严重贫血、患有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冠心病、动脉硬化、心脏病、哮喘病、老年痴呆、精神疾病、身体残疾、智力缺陷或障碍、癌症等可能威胁自身生命和引起严重后果的疾病的客人出行,如有类似病史自己权衡,一切后果自己负责;如隐瞒病史不报,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游客本人及家属自行承担,并且如给旅行社带来损失,由游客和家属对旅行社进行赔偿。敬请知晓!
(1) 旅游期间指旅游者从乘坐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时起,至旅行结束时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时止。在此期间非旅行社安排的游览行程、自由活动、自费娱乐项目、旅游者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行程后或不参加双方约定的行程而自行活动或是经导游领队同意的暂时离团期间的安全责任由旅游者自已承担。
(2) 旅游者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此次旅游活动,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否则,造成旅游者人身、财产损害和给旅行社造成的损失由旅游者承担。
(3) 旅游者应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导游或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分团、脱团,不得非法滞留;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领队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旅游者超出旅游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 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旅游合同不以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6)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其他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 旅游者应妥善保管随身行李物品,证件现金和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住宿应办理保管,如发生丢失、损毁、被盗抢等,旅行社应积极协助处理,但无赔偿责任。属保险公司理赔范围的,旅行社协助索赔。向旅行社要求财产赔偿的,必须是旅行社接受了旅游者的委托照管。
(8) 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安全提示且事后已尽到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9) 旅游目的地导游、司服人员要求旅游者在出境社与旅游者签订的《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确认书》、《自愿增加购物点协议书》中约定之外的购物点购物或自费项目,旅行社提醒该行为不合法,旅游者无需参加。如旅游者选择参加应注意安全,旅行社不承担此类购物、自费项目引发的任何责任。
(10) 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高原须知
因藏区旅游特殊的高原环境,每个人都可能会发生高原反应等并发症,因此,到高原旅游之前一定要去医院作身体检查,在确定自己心肺等主要脏器没有问题的前提下,才能启程。我社概不承担因高原反应造成的一切后果损失及任何赔偿责任。可协助其报旅游保险。
1.不适宜到高原旅行的人
心、肺、脑、肝、肾有明显的病变,以及严重贫血或高血压的病人,切勿盲目进入高原。你如果从未进过高原,建议你在进入高原之前,进行严格的体格检查。患有器质性疾病、严重贫血或重症高血压的游客对高原环境的适应能力较差。他们在进入高原的初期,发生急性高原病的危险性明显高于其他人;若在高原停留时间过长,也较其他人易患各种慢性高原病。同时由于机体要适应高原环境,肝、肺、心、肾等重要脏器的代偿活动增强,使这些脏器的负担加重。一旦这些脏器出现疾患,便会使病情进一步加重。如果你不清楚自己是否能参与高原藏区的旅行活动,建议你向有经验的医生请教,并且尽量本着稳健的原则。
2.进入高原之前的准备
(1)进入高原之前,禁止烟酒,防止上呼吸道感染。避免过于劳累,要养精蓄锐充分休息好。适当服用西洋参等,以增强机体的抗缺氧能力。如有呼吸道感染,应治愈后再进入高原。
强的自信心,能够减弱高原反应带的身体不适。反之,忧心忡忡、思虑过度,稍有不适便高原紧张的,反而会加大脑组织的耗氧量,从而使身体不适加剧。
3.进入高原途中注意事项(重点)
(1).应尽可能预备氧气和防治急性高原病的药物,如硝苯吡啶(又名心痛定)、氨茶碱等,也需备有防治感冒的药物、抗菌素和维生素类药物等,以防万一。由于高原气候寒冷,昼夜温差大,要注意准备足够的防寒衣服,以防受凉感冒。寒冷和呼吸道感染有可能促发急性高原病。
(2).在进入高原的途中若出现比较严重的高山反应症状,应立即处理,及时服用氨茶碱或舌下含服硝苯吡啶20毫克。严重时应吸氧。若出现严重的胸闷、剧烈、咳嗽、呼吸困难、咳粉红色泡沫痰,或反应迟钝、神志淡漠、神志昏迷,除此上述处理外,应尽快到附近医院进行抢救,或尽快转往海拔较低的地区,以便治疗恢复。
(3).人们常常用吸氧来缓解胸闷不适。当然,吸氧能暂时解除胸闷、气短、呼吸困难等症状,但停止吸氧后症状又会重新出现,延缓了适应高原的时间。假如上诉症状不是很严重的话,建议最好不要吸氧,这样可以使你更快适应高原环境。轻微的高原反应会不治自愈,不要动辄吸氧,以免行程依赖性。
(4)注意避免过度疲劳,饮食起居有规律。初到高原的前几天,不要频频洗浴,以免受凉引起感冒。感冒常常是急性高原肺水肿的主要诱因(在缺氧状态下不易痊愈)
(5)在景区游览期间,我社安排景区内自由行,请一定量力而行。有不舒服症状及时找店家处理。我社不承担景区内自由行带来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责任(特别是高原反应等)
(6).必须注意,如果进入高原后,反应的症状愈来愈重,特别是静息时也十分明显,应该立即吸氧,并到医院就诊。极少出现的高原肺水肿和高原脑水肿的病人须大量吸氧,并在药物治疗的同时,迅速转送海拔低的地区。
(7)我们在高原旅行,最应该注意的就是高原反应,因人而异,未上高原前很难预知。身体弱者未必反应大,体魄健壮者未必无反应。每个人的反应表现形式也各个不不相同。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及安全,以上特殊人群或患有以上疾病的朋友我社无法接待,敬请理解!
也请游客切勿故意隐瞒病情造成不可预计的后果!
签约授权确认书
本人已征得本合同项下其他全部旅游者(详见旅游报名表中的同行旅游者名单)的同意,授权本人作为本次旅游出行团队的签约代表,代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本人作为受托人在旅游合同及其附件上的签字所有旅游者均予以认可。
本人承诺将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包括旅行社特别提示、出行风险告知、免责等内容全面如实告知本合同项下所有旅游者,旅行社已向本人告知的全部内容,本合同项下所有旅游者均不会以旅行社未履行告知义务而向旅行社主张权利,否则相应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以上内容出境社工作人员已充分告知本人,本人已阅读知悉并予以确认。
未成年出行风险告知确认书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旅游者自愿参加旅行社的旅游项目,出境社已经完全告知本人本合同项下该旅游项目的全部具体内容,本人已完全知晓出境社接待人员告知的所有注意事项,并对未成年人特别告知的如下内容表示知晓和确认:
一、本人已经认真阅读并知晓本旅游合同及其附件的各项内容。
二、本人已知晓并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未成年旅游者均有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陪同。
三、本人已知晓并承诺陪同未成年人出行的监护人应履行如下职责:
1、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全程看护好随行未成年旅游者的旅途安全。
2、监督、阻止未成年旅游者参加高风险旅游或者高风险娱乐项目。
3、未成年旅游者在餐厅用餐、浴室洗澡、上卫生间、山路或者雨天步行时,监护人应特别注意看护,防止出现意外事故。
4、乘坐交通工具时,监护人应当要求未成年旅游者坐好、坐稳,正确使用安全带等安全保护装置。
四、在旅游过程中,因监护人及其所陪同的未成年旅游者自身过错,引起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监护人和该未成年旅游者自行承担,旅行社仅协助处理。
五、未成年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因未成年人出现脱离团队或者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旅游者及其监护人自行承担,旅行社仅协助处理。
以上内容出境社工作人员已充分告知本人,本人已阅读知悉并予以确认